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按实际工资给我缴纳社保,我能要求公司补缴吗?能补缴多少年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9-15 13: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依法缴交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如果以未依法缴交社保为由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 您好,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法律依据:《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一般来说是不能的,社保是每⼀位员⼯的⼀种保障,⽆论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单位都应该为⾃⼰的员⼯⽀付社保费⽤。不过,也有许多公司为了减少公司的⽀出⽽拒绝为员⼯买社保。对于这样的公司,员⼯可以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者社保中心规定不能补缴,劳动者有权以⽤⼈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另外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企业不给员⼯买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应⽀付经济补偿⾦。
    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
    (六)法律、⾏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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