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协议如何取消

拆迁补偿
2023-09-15 14: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协议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取消,或者在协议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取消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无效或存在可撤销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确认无效或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拆迁协议要取消,只能双方协商,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形时才能取消,即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是一般不能取消。因为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是合法的,是不能单方面取消的。协议在订立之前已经就补偿内容完成协商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签了拆迁协议除非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能反悔。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均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