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向朋友借了3万元,每月还利息600元。这个利息合法吗?

民间借贷
2023-09-15 14: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利息可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或遇到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关于具体的利息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本金、利率和借款时长定,只要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不到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利息不超过借款本金乘以15.4%年利率的算合法,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年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最新数据,合法的年利率是15.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