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举报奖励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事实及相关
证据。
2.举报内容经相关“扫黄打非”部门核查确认,属于第一举报人。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法律依据:《“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第五条 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事实及相关证据。
(二)举报内容经相关“扫黄打非”部门核查确认,属于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扫黄打非”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委托
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
(二)属于申诉案件的举报。
(三)侵权盗版等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举报。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