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案件立案受理,有时间限制吗?

2023-09-15 15: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案件受理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层面的规定。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建议程序在45日内审结。二审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
  •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当事人递交起诉状后,人民法院审查其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书面的理由。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行政诉讼立案时间的要求:如果人民法院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可当场立案;如果不能判定的,则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要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