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用人单位欠缴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但用人单位无法补缴,这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9-15 17: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解决办法是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尽快缴纳;或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进行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补足,并且对其依法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1)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请求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所有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积极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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