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9-15 1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成立条件:
    1、违法运用资金罪的主体限于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属于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即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主体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本罪主观上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有关机构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条件是,如果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资产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的资金数额高于三十万元的,或者具有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一条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