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多年,无遗嘱。想把房子转让给已婚女儿的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继承
2023-09-16 01:3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包括父母的房产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是在遗嘱中指明只能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那就不能算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