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写未婚女儿的名字,如何保证婚后房子是女儿的单方面资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6 02:2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购买给子女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想要确定房屋归属个人的,可以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房子的所有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若要证明为个人财产,需要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女儿个人,并且最好由丈夫共同签字。比如说:本人某某,现明确为女儿某某出资购买某某房屋,该出资是我个人对于我女儿的赠与,并且不赠与给其丈夫某某,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若要证明为个人财产,需要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女儿个人,并且最好由丈夫共同签字。比如说:本人某某,现明确为女儿某某出资购买某某房屋,该出资是我个人对于我女儿的赠与,并且不赠与给其丈夫某某,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