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自己离职,后来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

劳动仲裁
2023-09-16 07: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怎么办
    1、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有四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居间进行协调;
    (3)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4)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公司员工申请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一、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怎么办
    1、员工主动辞职后劳动仲裁了,有四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居间进行协调;
    (3)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4)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公司员工申请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处理方法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公司可以积极聘请律师来应诉,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掌握与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员工的主张存在维权过度或不当维权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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