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一个月后,我提前写了辞职的事。现在有急事要走,工资要下个月才能结算。公司也不给预付路费。你能帮我吗?

讨薪
2023-09-16 08:0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说走就走工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劳动者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资的时间才能领取。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造成员工损失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应当支付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不发工资。
    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需保留好辞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