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打借条为伎俩!骗钱后悄悄跑了!隐姓埋名,多方发现落后!黑了债权人的手机!一直无视!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诈骗吗?虽然有借条,但嫌疑人是借条作为手段和伎俩!请给我一些建议!

诈骗
2023-09-16 08: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债务人借钱后跑路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取决于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非法占有钱财而跑路的,就属于诈骗。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就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可以在有效期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欠债人跑了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起诉解决,一般不构成犯罪,无法报警追究对方诈骗行为的。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