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应该如何解决因欠物业管理费而停水的问题?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9-16 0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欠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停水的,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给业主停水在合同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该类条款的实施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条款。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停水的,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给业主停水在合同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该类条款的实施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条款。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欠物业费停水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给业主停水在合同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该类条款的实施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视为无效条款。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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