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证明书的名字是我和母亲,母亲意外死亡,祖父母享有继承权,愿意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但必须公证才能改变户名吗?

遗产继承
2023-09-16 0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公证后更名的方式:若申请人是继承人的,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核准变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房产证更改姓名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当然是可以的。需要两位老人去世的死亡证明以及两位老人的父母的死亡证明,因为都是直系亲属,而且还需要老人其他子女的也就是你的兄弟姐妹的继承权放弃承诺。具体情况建议你去房产交易所咨询工作人员,他们讲解的比较仔细。
  • 人死了继承房屋更改房产证名字首先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之后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