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扣分罚款需要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
2023-09-16 09: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款可以分期的时间无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车辆扣分处理期限:
    1、一种是现场违章,是由交警直接开具的罚单,这种情况下车辆违章处理时间是在15个工作日内,否则会有滞纳金;
    2、其他违章在年检前处理掉就可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法》中明确规定暂扣的期限最多不得超出六十日,期限届满,行政机关应当将暂扣的财物返回给当事人。至于罚款数额的多少,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时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准许,能够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限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