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拓宽国道需要征用我家的看房,但价格太低,我不同意签字。是否会被拆除?

征地补偿
2023-09-16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直接作出补偿决定,并强制拆迁,不会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拆迁。


  • 法律分析:一、对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能不能拒绝签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名,并且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合法拆除条件:合法拆除的条件有很多,比如作出征收决定之前是否经过了人民政府的批准;在公布期内是否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以及提出的一些异议等条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