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取保候审
2023-09-16 10: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可以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不退时,可先跟办案部门交涉,交涉不了的话,可向警务督察部门、监察委、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投诉解决。一般来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后,凭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可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进行决定。法律明确规定,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同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如果不退还就可以向警务督察部门、监察委、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给退的处理:可以向监察委、向人民检察院投诉解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