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烈士的母亲去世了,弟弟还能领抚恤金吗?

2023-09-16 1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到哪里领取呢
  • 烈士的抚恤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另一部分是定期抚恤金,为了保证烈士家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全国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烈属可以定期的领取一定的抚恤金。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 抚恤金一般不可以由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不是死者本人,不可以作为其遗产来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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