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16 12: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构成寻衅滋事罪要件的具体规定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比如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