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车合同三个月,提前几天还,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
2023-09-16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几个月中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1、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则承租人应当支付领取汽车至归还汽车期间(包括维修期间)的租金。租金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1、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则承租人应当支付领取汽车至归还汽车期间(包括维修期间)的租金。租金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