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16 14: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小组。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属于属地管辖。
    1、走司法程序的,应当由法院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注:伤残鉴定,就是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等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时,就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进行索赔。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 法律分析: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但若未被认定为是属于工伤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职工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