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婚内加上对方名字,且变更登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
离婚,婚后加名的一方有权分割该房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