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知道别人在偷东西,我买了他偷的东西,而且是多次,但总金额不超过1000元,这是什么罪?

经济犯罪
2023-09-16 1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提供证据来证明的


  • 偷东西在刑法上准确表述为盗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时候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一定的刑事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刑。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盗窃,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需要根据涉案的金额来作出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到3000元以上的话,就符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换句话说,偷东西的行为,如果金额已经达到1000元以上的话,就可能会被定罪判刑。与此同时,对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就可能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别人偷东西卖给当事人,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会犯法。
    若当事人明知该物品是他人通过非法途径即盗窃的方式获得,且购买该物品,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若当事人购买该物品时不知其来源,则不涉及刑事犯罪,仅涉及到民事纠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2、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
    3、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司法解释对掩饰、隐瞒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构成犯罪已有规定的,审理此类案件依照该规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五十只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