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省高院再审申请书被驳回,可以不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谢谢!

刑事辩护
2023-09-16 15: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申诉再审被驳回建议向当地检察院反应情况,要求抗诉。但是一般情况下,经过两审仍无法翻案且高院又驳回的案件,基本上再走诉讼程序没有多少可能。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是在申请再审之时提出,再审新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应用于申请人对案件提出再审的阶段。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再审的事由进行实质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民事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同级检察院应该受理抗诉申请;或者向本级法院、上级法院申诉,由院长提交审委会启动审判肩负程序。但是,申诉不是必须受理,确有错误的,才会由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