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我父亲2004年因病去世后母亲享有遗属补助至今,十几年来从每月150元涨到现在的286元,这个月接到原单位通知说按2008年的文件精神,如果子女有工作的,补助下调50%。现在执行13年前的文件,合理吗?谢谢

社会保险
2023-09-16 17: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政策了解
  • 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
    1、父亲、丈夫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亲、妻子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遗属补助人去世后,依据法律规定是无法再领取遗属补助的。
    遗属补助停发的条件为:死者遗属已经去世;死者配偶改嫁或另娶;死者遗属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劳动教养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