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身体不舒服,去检查发现意外怀孕6个月,期间并不知道,也没有做过任何产检…中途抗击新冠,喝了很多药…现在就做了B超,医生说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所以我们决定引产…可是镇计生办不给开具引产证明,非要让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医生那边又说只做了B超,没办法给开具…现在肚子越来越大,不知道该怎么办?计生部门是否已经侵犯人权?

子女抚养
2023-09-16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进行鉴定确定的
  • 你好,需要结合病历材料确定
  • 法律分析:怀孕后要办理什么手续 到医院验血和打B超确认怀孕,领取妊娠证明(以后办准生证、就医确认凭证、五次免费产检卡时要用到)。 怀孕16周左右到医院建档(选产检医院要慎重,如果中途变更医院变更前的医疗费社保不支付)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