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将钱款借给别人,债务人可能无法偿还,如果无法偿还的话,能不能去他家拿车或者房子?如果拿车抵债的话,要怎么办呢?走什么程序?

2019-06-08 18:1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关于私下签订车辆抵押转让协议书有法律效力问题回答如下:  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规定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机动车获得方式;  
    (四)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六)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七)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八)过户登记的日期。  机动车的检测事项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过户登记事项,对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原机动车号牌和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对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项情形的。
  • 小产权房抵债。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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