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文件?

公司成立
2023-09-16 17: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二、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的流程怎么走
    1、递交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申请书;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且进行审核;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 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的流程怎么走
    1、递交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申请书;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且进行审核;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 合作社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的流程怎么走
    1、递交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申请书;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且进行审核;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