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开,但我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我想直接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7 0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了辞职报告是否必须一个月后才能走,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2、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
    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个人提交辞呈报告分三种情况:1.一般一个月后可以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2.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个人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辞呈报告,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这时个人便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个人承担相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辞职直接走,不可以。一般情形需要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