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成都租了一套房子,然后提前把押金退给了房东。剩下的11天房租和11天的物业费,房东不给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9-17 0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参考以下建议。1、找房东协商。押金的退还一般是解除租赁关系当天返还,租赁物没有损毁的或者没有约定扣留押金额情形,房东应当退还押金;2、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房东恶意不退还押金的,与房东协商后仍不退还的,可以考虑向人法院起诉。在私司法实践中,一般房东都会承担败诉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打电话给12315和96315消协咨询投诉。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请到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 首先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让居委会进行出面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如果是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向房东支付了押金,其次要证明租赁关已经结束且自己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这样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