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税务
2023-09-17 0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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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所谓增值税计税方法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 直接计算法 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又可分为加法和减法。 分为 直接计算法 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加法 ,是把企业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项增值项目一一相加,求出全部增值额,然后再依率计算增值税。 增值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以及其他增值项目。 这种加法只是一种理论意义上的方法,实际应用的可能性很小,甚至不可能。 这是因为:(1)由于企业实行的 财务会计制度 不同,致使确定增值项目与非增值项目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争执,难于执行。 (2)增值额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很难准确计算。 如企业支付的各种罚款、没收的财物或接收的捐赠等是否属于增值额有时难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房产增值税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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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的定义: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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