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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担保人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担保人与本案无牵连的;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担保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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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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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
(一)保证人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二)保证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四)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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