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了对方几次,对方用东西砸了我。这是互相打架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7 1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他人,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要是主观意图不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即正当防卫是侵害者明显的实施不法侵害,而防卫人则明显的处于被迫防卫的地位,他所进行的防卫是正当的,合法的。互殴是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行为。在互殴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查证谁先动手,则认定同时动手。如果能明确一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这一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要求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会因为谁先动的手就对另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另一方还有一个放弃斗殴进行逃跑的避险方法,如果当事人没有使用,而是直接动手,那么就认定为这是互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他人,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要是主观意图不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即正当防卫是侵害者明显的实施不法侵害,而防卫人则明显的处于被迫防卫的地位,他所进行的防卫是正当的,合法的。互殴是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行为。在互殴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查证谁先动手,则认定同时动手。如果能明确一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这一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要求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会因为谁先动的手就对另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另一方还有一个放弃斗殴进行逃跑的避险方法,如果当事人没有使用,而是直接动手,那么就认定为这是互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1.从行为上看是违法行为,定性上要看行为程度,如果只是打一下两下没有造成伤害,属于纠纷或侵权事件,当按民事处理.如果产生互殴,应为斗殴,如果影响很怀或轻微伤害了他人,则是治安案件,须按受治安处罚,侵害人在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一方出手重了,造成了他人的轻伤以上的伤害,则入罪处罚了,侵害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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