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对女方精神伤害严重,女方要求离婚该如何办

离婚
2019-06-08 19:3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如果为同居关系的,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申请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如果双方能够确定同居时存在共同财产并且协商后无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请求判决。
  • 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重婚的行为的,可以由另一方到法院依法进行离婚起诉的提起,此时因为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因此法院通常不会进行庭前调解,会直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重婚,另一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可以由该方依法请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而赔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此时双方是具有扶养义务的,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出现了什么困难或者其他的状况,另一方应当对他尽到扶养的义务而不能不管对方。但是如果双反已经离婚的,则不需要在考虑这种扶养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得出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