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贷款能一个人承担吗

婚姻债务
2023-09-17 10: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贷款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需要视情况而定:
    1、婚内债务离婚后一般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
    2、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共同承担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1、夫妻一方贷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离婚之后也需要共同承担。
    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离婚,可以协议债务由一人承担,只要双方就一人承担债务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约定也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但是夫妻间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善意的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道此约定,否则其仍有权要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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