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劳务派遣人员,现在我的工作准备关闭取消,公司要转到其他岗位,但是我不喜欢新的工作安排,工作地点也不一样。。但是我的合同上写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不接受工作调动,申请劳动赔偿吗?

劳务派遣
2023-09-17 11: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擅自调动劳动者岗位的,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并且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以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第五项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给调岗不同意,并且劳动合同约定了上班地点、岗位的,如果要变更就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调岗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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