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伙投资支付了3000元的第一笔款项,不到一个月我就想退出,要求对方退还我支付的3000元。我当时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能回来吗?

合伙企业
2023-09-17 11:2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求返还投资款,必须先要求解除合伙协议,征得对方同意,再与对方协商,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确定是盈利还是亏损。双方清算后,确定盈利或者亏损数额,与投资数额加减计算出退出人应该得到的数额。这个数额,才是由对方返还的数额。对方如果不返还,可以持清算结果和投资款收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反之,如果不清算,双方合伙事务不解除,法院是不会立案受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无法要回,需要照顾出资数多的合伙人利益。没有协议的,且协商有争议,如出资款项等,按出资数均等处理。出资数不相等的,照顾出资数多的合伙人利益。
    拓展资料:
    一,合伙生意没有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处理?
    1,合伙生意没有合同一方违约的话,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上诉。但一般如果没有相关的合同,很难对违约事项造成界定。但如果当事人确认造成了相关损失,则可以向其追索赔偿。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我国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其撤走本金,可以视为同意其退伙。但如果是个人行为拿撤出了个人全部本金,该行为无效,也不能视为合伙人同意其退伙。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个人合伙,合伙人提出退伙,应准许。
    三,退伙条件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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