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17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推定: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为:承担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60到90%;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20到40%。具体的赔偿数额除考虑责任程度之外,还应当参考0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综合判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数额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医疗费应当凭据支付,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