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若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法院会判离婚的。采取
诉讼离婚的目的,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
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