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期限不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7 12: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性规定: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约;其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例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合同没有约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由劳动者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方法解除;由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来解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