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因工死亡单位如何补偿
1、非因工死亡单位的补偿有:
(1)如果是本企业的职工的话,那么一般就要赔偿职工平均工资,乘以2个月的数额的赔偿;
(2)如果死亡的企业职工,他供养的直系亲属只有一个人的,那么就赔偿死者本人工资的六个月的工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
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二、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