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逮捕后该怎么办,法律上该怎么认定?

刑事辩护
2023-09-17 13: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检察院批捕后属于侦查阶段。拘留阶段和逮捕后到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的这段时间均属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并发放证明。如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及时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以便审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是否批捕时,首先会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检察院在分析后认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会进行逮捕,检察院批捕后的案件仍由侦查机关继续侦查,侦查完毕由侦查机关作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检察院提出公诉后案件将会被移送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然后做出下列处理:
    1.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3.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