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如何规定

股权转让
2023-09-17 13: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未与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限制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质押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股份;
    2、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过半数股东同意,或其他股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不得外部质押;
    3、其他限制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限制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质押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股份;
    2、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过半数股东同意,或其他股东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不得外部质押;
    3、其他限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