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被追尾了,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因为在修理过程中没有车用。(车是湖南娄底发生的事故车,现在娄底修理。)我又要去广东珠海工作了。修理后去维修所在地取车的路费和路费能否向对方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谢谢你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7 14: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追尾了应该是对方全责,你只需将车放到维修站有对方保险公司定损修车,维修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打给维修站或由对方支付。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对方不赔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索赔误工费,由对方的保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赔偿包括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的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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