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午休息时间去公司饭堂吃饭,在楼梯上摔骨折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9-17 15: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
    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
    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 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
    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
    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
    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但不属于工伤范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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