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财产。过错包括:一方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