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结束前降薪或离职。如果他们选择留下来,他们会被要求重新签订合同,降低工资,选择离开。公司有理由认为我是自愿离开的,没有相应的赔偿。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9-17 16: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降薪员工离职可以要求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 因为公司不愿给赔偿金。
    若公司未支付赔偿金或不开辞退书,可以和公司协商处理,谈得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未果,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让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先试试找公司协商,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劳动者的同时,需要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好社保关系并及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