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5万元。有借条。现在不还了。人也找不到

债务追讨
2023-09-17 16: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欠钱不还的,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而诉讼最关键的就是一定要有证据,所以对于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要注意保存:借款合同或者借条;转账明细或者打款证明;担保手续(如财产抵押或者保证人保证等);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4、到法院起诉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别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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