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中强迫高三学生住校,能向教育厅投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9-17 17: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和学校方进行协商解决
  • 高中强制住校不合法。具体情形如下:
    1、高中学校是没有权利强制学生住宿的,高中住宿通常都是自愿的;
    2、学生申请住校期间会有一定的保障,在校期间学生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例如因学校场地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学校餐饮不符合有关标准等情形导致学生受伤,按照相关法律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报学校的方式如下:
    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
    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
    4、可以写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 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反映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学校强制要求住校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