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受害者,我的车背被撞坏了,保险公司没有更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7 1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没发生事故车坏了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偿。保险公司只对当事人投保的险种责任进行赔偿,所以是不能赔偿的,只有在道路上是被故意造成的伤害才能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有哪些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